1. 象形法
最初的树字,是以象形的方式描绘树木的形态。甲骨文中的“木”字,像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,树干粗壮,枝叶伸展。金文中的“木”字,将树干简化为横线,枝叶改为竖线,更加抽象化。
2. 指事法
在象形法的基础上,古人又发展出了指事法。在“木”字的旁边加一横线,表示砍伐的痕迹,就形成了“伐”字。加一竖线,表示树木的根系,就形成了“根”字。
3. 会意法
会意法是用两个或多个象形或指事字组合成新字。例如,在“木”字上加一“口”字,表示树木的洞穴,就形成了“洞”字。在“木”字上加一“山”字,表示树木生长在山上,就形成了“林”字。
4. 形声法
形声法是用一个表意字和一个表音字组合成新字。例如,“杻”字,左边的“木”字表意,右边的“衣”字表音,表示一种用树木制成的衣柜。又如,“槠”字,左边的“木”字表意,右边的“火”字表音,表示一种可以供作燃料的树木。
5. 转注法
转注法是利用同音或近音字来表示同义或相关概念。例如,“木”字和“未”字,同音,都表示树木。在甲骨文中,“未”字 часто используется для обозначения дерева.
6. 假借法
假借法是用一个字来表示另一个字的读音和意义。例如,在甲骨文中,“木”字被借用为“武”字,表示“止戈为武”的意思。
7. 演变过程
随着文字的不断发展,树字的写法也发生了演变。从甲骨文到金文,再到小篆、隶书、楷书,树字的形态逐渐简化,但其基本含义一直没有改变。